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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(1 / 2)

这话说的,叶琦简直无地自容,陶艺琛死乞白赖跟人打听商业机密,是为了给他洗手做羹汤?

另一边,总监波澜不惊的表情第一次裂开一道缝。

“陶总!” 他不由自主地竖起拇指,在心中呐喊,“牛,真牛!”

中秋家宴,丰足又精致,桂花鱼羹,荷包里脊,樱桃肉,道道珍馐,都是难得一见的美食。

要不是陶艺琛时不时制造出点儿暧昧的“状况”,这顿饭足以叶琦回味无穷。

幼时,叶琦的家境并不算好,沉溺于音乐的父亲没有固定收入,却还坚持送叶琦学琴。

每顿饭只要全家人坐上饭桌,就要听母亲刘霞喋喋不休的抱怨,听她说家里如何拮据,买不起荤菜,交了叶琦的学费,全家就只能吃土。

然后父亲开始摔碗,紧接着就是无休止的争吵。

在这样环境下,不要说吃好,叶琦甚至都不敢吃饱,他每多吃一粒米,都会生出负罪感,生怕他让这个岌岌可危的家庭雪上加霜。

那时候,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到文卓家打牙祭,文卓家的厨房里有一口专门的大锅,里面是他家用老汤卤的鸡爪,猪蹄,五花肉,有时候还有牛筋牛腱。

文卓很爱吃肉,也很能吃肉,文卓的爸妈对他十分宠溺,那一锅的肉大人们基本不动筷子,都紧着孩子。

叶琦只比文卓小几个月,也是长身体的时候,但是叶琦特别有眼力见儿,他也不动那锅里的肉,只捡鸡爪子啃。

”小琦,你怎么不吃肉啊。” 文卓的妈妈夹起一根鸡腿。

文卓将碗伸过去,“小琦嫌肉太腻。“

”嗯嗯,我不爱吃肉,就喜欢吃叔叔做的鸡爪,特别香。“ 叶琦赶紧捞起只有薄薄一层皮的鸡爪子,放进自己的碗里。

“你看,我就说吧,” 文卓得意地叼着嘴里的肉,“小琦最爱啃鸡爪子了。”

”琦琦,你怎么不吃肉啊。“ 同样的一句话将叶琦从回忆拉回现实。

叶琦抬头,发现陶艺琛正奇怪地看着他,”这些荤菜,都不合你的胃口?“

当然不是,叶琦多年养成的习惯,他只吃饭桌上最便宜的素菜。

“你在家里吃饭也是,就吃放在眼前的一点儿青菜,养了这么些天,摸上去还都是骨头。” 陶艺琛嘴里说的像是在嗔怪,眼神里却满是宠溺,他拿起调羹,舀了一勺桂花鱼送到叶琦嘴边,“这是今天早晨新采的桂花,一年也就这几天吃最地道,你现在不赏脸,桂花们可要失望地等到明年了。”

“我自己来。” 叶琦想要用手接勺子,陶艺琛却趁他张嘴,将鱼羹投喂进他嘴里。

然后又加起一块金黄色的里脊,“来,这个是长肌肉的,拉琴那么累,这个一定要多吃,要不你去上博特曼先生的课,拿不动琴可怎么学。” 陶艺琛连哄带吓虎,简直像在带小孩儿。

环境舒适,菜肴可口,叶琦不知不觉吃的有点儿撑。

陶艺琛看着眼前的空盘子,呵呵的笑,“原来我家小鹿是个肉食动物,而且还这么能吃。”

一句话,又把叶琦说的红了脸。

陶艺琛捏捏叶琦的腮帮,“我一直想跟你说,你在家吃饭总是客气的跟个外人似的,这个毛病可不好,要改,知不知道。”

他在陶艺琛眼睛里要改的东西还真不少,叶琦在心里默数,喜欢的花草,吃饭的习惯,还有喜欢的人。

很少有人愿意主动改变。

但陶艺琛仿佛拥有某种神奇的魔力,跟他在一起,叶琦感觉自己像只蜕变的蝴蝶,慢慢的重新认识自己,潜移默化地改变自己。

饭吃的差不多,外面的雨将停未停,叶琦起身,跟陶艺琛说他要去洗手间。

总监引路,将他带到一片竹林的前面,用手往竹林深处指了指,”过去便是了,当心脚下积水。“

这里的洗手间,设计的更像一间休息室,温馨雅致,叶琦方便完走到外间,打开白瓷洗手盆上竹筒状的水龙头,温水打在叶琦纤细漂亮的手指上,叶琦吃的太饱,动作就快不起来,反正也不着急,叶琦就着水流慢慢搓揉指尖。

忽然有人从后面近身贴近,两条胳膊如蛇一般从叶琦腋下探出来,沿着他的小臂向前,一把握上水龙头下叶琦湿淋淋的手。

叶琦吓了一大跳,就在他要大叫出声的前一秒,面前的镜子映出身后人的脸。

“文卓?!”

“是我,” 文卓几乎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向叶琦,胯顶着他的后腰,前胸压着他的肩膀,桎梏一般将叶琦困在洗手台前。

叶琦和文卓网恋的那几年,深夜煲完电话粥,每每独自面对寒灯孤夜,叶琦不是没有渴望过与恋人有进一步的肌肤相亲。

然而此刻,他的身体第一次如此严丝合缝的和文卓的身体贴在一起,叶琦心中没有半点喜悦,只觉得胸闷气短,

”文卓,你怎么会在这里?“ 叶琦的声音闷闷的,他用力挣扎了几下,换来的却是文卓更强势的压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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